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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受委托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办妥抵(质)押手续后,致函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
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在收到委托贷款资金当日发放贷款。


业务备注

  • 办理地址: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