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归集业务承办银行
发布时间:2009-7-23 发布人: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决议,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对归集业务委托银行进行调整,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委托银行由原来的建、工、中、农、交、深发等6家银行,调整为建、工、中等3家银行。原农、交、深发等3家银行承办的归集业务,分别改由工、中、建等3家银行承办。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归集业务承办银行调整工作方案,并向有关银行发出了调整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的通知,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帐户清理、业务对帐等工作。中心要求,在调整归集业务承办银行过程中,中心各业务部门和银行承办机构要分工合作、紧密配合,保证归集业务不断、不乱,业务资料有效、准确、完整,债权债务真实、安全。